食品级不锈钢制品对原材料有哪些特殊要求?

食品级不锈钢对原材料的核心要求不是“牌号”本身,而是必须满足中国强制性标准 GB 4806.9-2023(2024-09-06 起实施)中对“合金元素控制 + 重金属迁移限值 + 表面质量”三方面的特殊限定。具体可归纳为 6 条:
1. 合金元素禁用/限用  
基材和镀层中不得故意添加 Pb、Cd、As、Hg、Sb、Be、Li;杂质元素 Pb≤0.01 %、Cd≤0.01 %、As≤0.01 % 。
2. 迁移量安全阈值(4 % 乙酸,100 cm²/200 mL,30 min,24 h 后第三次试验结果为准)  
- 奥氏体型:Pb ≤1.0 mg/L,Ni ≤3.0 mg/L,Cr ≤0.5 mg/L,Cd ≤0.02 mg/L,As ≤0.04 mg/L  
- 铁素体/马氏体型:Pb ≤1.0 mg/L,Ni ≤1.0 mg/L,Cd ≤0.02 mg/L,As ≤0.04 mg/L(不考核 Cr)。
3. 铬含量底线  
与食品直接接触的部分 Cr≥16 %(美国 FDA 同样要求≥16 %;短时接触刀具类可放宽至≥10.5 %)。
4. 表面状态  
接触面必须光滑、无裂纹、毛刺、剥落的镀层或氧化物;焊缝平整、无气孔,利于清洗并避免细菌残留。
5. 牌号/组织类型  
在满足上述迁移与杂质指标的前提下,奥氏体(304、316 等)、铁素体(430 等)或马氏体(420 等)均可使用;其中 316 因含 Mo,耐酸、耐氯离子性能更优,适合高盐、酸性食品。
6. 检测与标识  
原材料进厂需通过 GB 31604.1-2023 迁移试验,并保留第三方检测报告;成品应铸刻或标签标明“食品接触用”、材料牌号及“符合 GB 4806.9-2023”字样。
简言之:食品级不锈钢原材料可以是多种牌号,但必须“低杂质、低迁移、铬足、面净、有证”,才能进入食品接触领域。
共 1 页 1 条数据